关于2011-2012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课程考核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系(部):
为了做好2011-2012学年第一学期期末的课程考核工作,现将有关具体安排及要求通知如下:
一、课程考核时间
(一)任意选修课的考核:所有任意选修课的考核性质均为考查,任课教师必须于17周内进行随堂考核,成绩于第18周报教务处。
(二)考查课程的考核:任课教师必须于第18周内对考查课进行随堂考核,成绩于第19周内报教务处。
(三)考试课程的考核:考试课程的考核必须在第20周周一(1月9日)前结束(1月5日上午全院不安排考试),成绩于考试结束后三天内上交教务处。
二、课程考核方法
(一)考查课程
考查课程的考核方法可根据实际需要,由任课教师自行确定,报课程所属的系部主任审批后执行。
(二)考试课程
1、考试课程的考核方法由课程所属的系部自行决定。各系部从实际出发,可实行多项、多次、综合的全程性课程考核,即形成性课程考核与终结性课程考核相结合,平时课程考核、阶段性课程考核和期末课程考核相结合。根据不同课程,对专业能力要求采取灵活多样的考核方式,加大学生实践能力的考核比重,如方案策划、团队项目、综合作业、调查报告、实际操作、实际设计等形式,重点考核学生的职业能力。
2、各系要确定考试课程的考核方法并认真填写《期末课程考核方法填报表》(附件1),于第16周将《期末课程考核方法填报表》报送教务处备案后执行。
三、考务工作的组织安排
(一)对于任课教师课程考核的要求,各系部要给予充分的支持并做好统筹安排与协调工作。各系部教务员要提前告知学生课程考核内容和方式。
(二)各系部必须于第17周向教务处报送《期末课程考核日程表》(附件2),教务处将根据各系部的课程考核安排,随时到现场做好服务和巡查工作。
(三)教务处将根据各系部的期末课程考核日程,安排系部教务员于考前一周将全院的课程考核安排录入系统,各系部可通过网上查询课程考核安排。
(四)跨系的课程考核要保证各个班级不同课程的考核时间不发生冲突,各相关系部的教务员要及时进行沟通协调,遇到无法解决的问题可报教务处协调安排。
四、成绩的报送
(一)各系部教务员要先进入进入学生成绩子系统,根据各门课程的性质以及具体情况,设置成绩构成。成绩构成的设置必须遵守“考查课程采用五级制、考试课程采用百分制”的原则。
(二)任课教师将学生成绩输进教务管理系统,并打印一式两份纸质版(须经任课教师本人签字)交系部,系部主任审核签字后统一报送教务处。教务处审批盖章后,返回给各系存档一份,教务处存档一份。成绩录入系统并经教务处认定后,学生可通过“教务管理系统/成绩查询”对期末课程考核成绩进行查询。
五、缓考的办理
按学院规定,因故不能参加课程考核者(包括生病、家庭发生重大灾难性变故的),必须凭有关证明,于课程考核前到教务处办理缓考手续,否则按旷考处理。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