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9月20日(星期四)新华社广东分社高校毕业生图像信息采集工作组来我院为毕业生照相,为保证此项工作的顺利完成,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外出实习的同学务必回校参加照相,各系做好组织及通知工作。
2、请各系安排相关人员组织学生按规定的时间提前10分钟到达照相地点,按班和学号的次序,分批进入摄影室拍照,并填写拍摄序号(拍摄序号填写时为4位,注意:填入对应自己姓名的那一栏的拍摄序号)。
3、照相时不能穿着黄色、绿色、蓝色和接近肉色的颜色的上衣,也不能穿反光的上衣,要穿有领有袖的上衣。同时带上自己的身份证。
4、等候照相的同学要服从工作人员的指挥,不要大声讲话和吵闹,保持良好的秩序,以保证按时完成拍摄任务。
5、拍摄的相片将用于办理毕业证及国家学历网上查询,不参加拍摄的,不能办理毕业证书,请务必高度重视。
7、拍摄费用为每人15元,各系收齐费用后于9月19日上午交到教务处。
8、各班的具体照相时间及地点等通知。
教务处
二〇一二年九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