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教高函〔2013〕13号
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12年度广东省高等学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高职类
立项建设项目的通知
各高等职业院校:
按照《关于做好2012年度广东省高等学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粤教高函〔2012〕80号)要求,省教育厅组织了2012年度广东省高等学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高职类项目申报评审工作。现将立项建设项目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立项建设项目
经学校培育建设、申报、评审等程序,确定立项建设55个省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学基地、21门省级精品资源共享课、8门省级精品视频公开课、717项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以上为立项建设项目,经省教育厅组织验收通过后,正式公布为省级项目,并授予相关称号。项目建设期自2012年6月起计算。
二、建设要求
(一)大学生校外实践教学基地建设项目。有关高职院校应转变教育思想观念,加大投入,以建设高职院校和行业企业协同育人的人才培养机制为重点,联合依托单位从健全组织管理体系、改革校外实践教学模式、建设专兼结合指导教师队伍、建立开放共享机制、保护学生合法权益等方面,加强省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学基地建设。项目建设期为2年。
(二)精品开放课程建设项目。有关高职院校应按照《教育部关于国家精品开放课程建设的实施意见》(教高〔2011〕8号)、《精品资源共享课建设工作实施办法》(教高厅〔2012〕2号)、《关于组织开展省精品资源共享课建设和2012年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推荐工作的通知》(粤教高函〔2012〕170号)等文件要求,做好精品资源共享课、精品视频公开课建设工作。项目建设期为2年。其中,各精品视频公开课选题须于2013年4月1日前按申报指南要求提交相关视频材料。
(三)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有关高职院校应充分认识训练计划对推动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的重要意义,加大训练计划导师团队、实施条件建设力度,将训练计划融入人才培养方案,营造创新创业文化氛围,强化学生创新创业能力训练,增强学生的创新能力和在创新基础上的创业能力。项目建设期为1年半。
三、其他事宜
(一)有关高职院校应按照学校为建设主体的要求,加大对项目的经费投入,强化项目的培育与建设,完善项目管理制度,加强项目成果应用和共享,高质量地完成项目建设任务。
(二)有关高职院校在项目建设过程中有好的做法、经验、建议等,可以及时报送省教育厅高教处。
联系人:张坚雄,电话:(020)37627715。
附件:1.2012年省大学生校外实践教学基地建设项目名单
2.2012年省精品资源共享课建设项目名单
3.2012年省精品视频公开课建设项目名单
4.2012年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名单
广东省教育厅
2013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