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各位老师:
为加强教学建设,规范教学管理,根据学校教学工作安排和要求,决定在第9~11周开展本学期期中教学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2019年10月28日(第9周星期一)~11月15日(第11周星期五)。
教师自查时间:2019年10月28日(第9周星期一)~11月8日(第10周星期五);
学校检查时间:2019年11月11日(第11周星期一)~11月15日(第11周星期五)。
二、检查形式
本次期中教学检查包含常规和专项检查两种形式。常规检查以教师自查和学校检查相结合,各位教师应对照检查内容逐一自查,学校另行组织相关工作人员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检查。专项检查包含两项内容,分别是教研室活动专项检查以及新教师教学研讨课。
三、系(部)常规检查内容
教师自查按照《2019—2020学年第1学期期中教学检查自查细目表》(附件1)的内容开展。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1.课程教学进度执行情况;
2.日常教学运行情况(调、停课情况);
3.教学文件和教学档案(包括教学日历、教师教案、多媒体课件等);
4.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实验或实践教学开展情况;
5.作业布置与批改情况;
6.期中教学总结。
四、学院重点检查内容
1.教学任务执行进度情况;
2.教学文件收集归档情况;
3.教研室活动开展情况;
4.新教师教学研讨课开展情况;
5.召开学生代表座谈会,听取学生对课堂教学的评价和反馈;
6.召开全体教师关于期中教学检查的总结与反馈会议。
五、工作要求
1.各教学单位应高度重视期中教学检查工作,对照检查内容,认真进行自查自纠工作,对自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不足,应及时进行改进和总结。
2.课堂教学自查。请各位老师根据课程教学的实际情况,认真填写自查细目表(附件1),并将电子版于2019年11月6日前发至邮箱857197113@qq.com。
3.教研室活动检查。请各教研室根据本学期实际教研情况,认真整理教研室活动记录,经学校统一核查后,将教研室活动检查表(附件2)存档管理。学校统一核查时间另行通知。
4.新教师教学研讨课。要求每位新教师上一次公开课,课后进行集体教学研讨,加强教师间的相互交流和学习。学院将组织相关教师、教学管理人员、督导和各级领导干部参加研讨课的学习和交流。有关新教师教学研讨课的具体安排详见附件3。
六、工作联系人:教务处吴茜茜,联系电话:020-82878293,办公室:综合楼303。
附件:
1、附件1:2019-2020学年第1学期期中教学自查细目表.doc
2、附件2:2019—2020学年第1学期教研室活动检查情况表.xlsx
3、附件3:2019-2020学年度第1学期新教师教学研讨课安排表.xlsx
广州康大职业技术学院教务处
2019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