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州康大职业技术学院学分认定和转换管理办法》(康职院教字〔2019〕22号)文件规定,现启动 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学分认定与互换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凡符合我院学分互认与转换条件的在校生
二、申请时间
2024年4月10日~2024年4月15日
三、转换流程
(一)个人申请
凡符合学分认定与转换条件的学生,可在指定时间内向所在院系提交申请表(详见附件),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二)合规性审查
各院系于4月17日前,完成学生学分互认与转换申请表的合规性审查,对申请表填写不规范、材料不符合等要及时反馈给学生更正或撤回,合规性评审结束后转入院系审核阶段。
(三)院系审核
各院系于4月20日前,完成学生学分互认与转换申请的审核工作,并将通过审核的材料提交至教务处复核。
(四)教务处复核
教务处于4月26日前,完成最终复核工作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完成学分认定。
四、注意事项
(一)学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按流程提交课程学分认定与转换的申请,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该项目认定学分,并按照学院制度严肃处理。
(二)各院系要做好指引和审核工作,在规定时间内保质保量完成审核工作,对不负责任及徇私舞弊者,按《广州康大职业技术学院教学事故认定和处理办法(试行)》(康职教字〔2019〕24号)处理。
(三)逾期未提交学分认定与转换申请的学生,不予以处理。
广州康大职业技术学院教务处
2024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