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根据《广州康大职业技术学院学分认定和转换管理办法》(康职院教字〔2019〕22号)文件规定,现启动2024-2025学年第二学期学分认定与互换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符合学分互认与转换条件的在校生。
二、工作流程及时间安排
(一)
学生申请。3月28日前,符合学分认定与转换条件的学生,可填写《广州康大职业技术学院学分认定与转换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交至所在学院审核。
(二)
合规性审查。4月1日前,各二级学院完成学生学分互认与转换申请的审核工作,对申请表填写不规范、材料不符合等要及时反馈给学生更正或撤回,合规性评审结束后转入开课部门审核。
(三)
开课部门审核。4月7号前,各开课部门对学生申请学分互认与转换的课程进行审核,并在申请表签署意见后转交二级学院,二级学院统一将《广州康大职业技术学院学分认定与转换申请表》和《广州康大职业技术学院学分认定与转换汇总表》报送教务处。
(四)
教务处复核。教务对拟学分认定与转换的名单完成最终复核工作和公示,公示5个工作日后公布。
三、注意事项
(一)学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按流程提交课程学分认定与转换的申请,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该项目认定学分。
(二)各二级学院及开课部门要做好指引和初审工作,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审核,对不负责任及徇私舞弊者,按学校相关规定通报处理。
(三)逾期未申请学分认定与转换的学生,视为自动放弃本次申请资格。
附件1:广州康大职业技术学院学分认定与转换申请表.pdf
附件2:广州康大职业技术学院学分认定与转换汇总表.xlsx
广州康大职业技术学院教务处
2025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