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按照《广州康大职业技术学院课程重修管理办法》(康职院教文〔2019〕11号)文件要求,现开展本学期的重修选课工作,具体工作通知如下:
一、重修对象及重修课程范围
1.重修对象:所有在校生。
2.重修课程:2023-2024、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不及格课程(不含公共选修课)。
二、重修形式
主要采取跟班重修的修读方式,各开课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自定修读方式并报教务处备案。
三、重修选课流程与要求
1.报名时间:10月23日12:00—10月26日12:00,学生可登录教务系统进行重修选课,规定选课时间内未选课者,视为放弃本次重修机会。
2.所有重修学生均需与重修课程任课教师联系,严格按照教师授课内容进行学习,并参加相应的课程考试。
四、其它说明
1.学生要仔细核对系统内显示的重修课程是否为本人需要重修的课程,对需重修的课程如有异议,需及时联系所在学院相关工作人员核对确认,避免出现错选漏选的情况。
2.如学生需要重修选课,但重修学生名单中没有该学生,联系相关开课单位审核后在重修需选课时间内添加并通知该学生选课。
3.因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导致课程名称更换的课程,学生可通过替代选课课程进行重修,具体名单详见附件。
4.如因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导致课程停开等情况,开课单位应根据相关制度组织补考,若补考仍不及格的,学生应补休开课单位指定的相近课程,报教务处备案。
附件:
2025-2026-1学期重修替代选课名单.pdf
广州康大职业技术学院教务处
2025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