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同学:
根据《关于2024-2025学年第二学期学分认定与互换的通知》文件的要求,经学生申请、学生所在学院及开课部门审核、教务处复审,拟同意98名学生的学分认定与互换申请,现将名单进行公示如下,详见附件。
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教务处提出,并注明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否则不予受理。
公示时间:2025年4月15日至2025年4月18日。
联系人:颜老师 办公地点:综合楼411
附件:2024-2025学年第二学期通过学分认定与互换名单.pdf
广州康大职业技术学院教务处
2025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