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根据《广州康大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申请解除考试违规处分管理办法》(康职院教字〔2019〕5号)相关规定,为做好学生申请解除考试违规处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考试违规处分期满的学生。
二、申请解除处分程序
(一)学生申请。申请解除处分的学生应于2026年4月13日之前向所在学院提交解除处分的申请,并附相关表现材料。
(二)班级评议。学生所在班级班委会、辅导员对其进行评议,并于2026年4月17日之前提出是否符合解除处分的意见。
(三)学院审核。学生所在学院对评议意见进行审查,填写审查意见,并于2026年4月24日之前将符合解除处分条件学生申请表汇总后报送教务处。
广州康大职业技术学院教务处
2026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