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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学生申请解除考试违规处分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根据《广州康大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申请解除考试违规处分管理办法》(康职院教字〔2019〕5号)相关规定,为做好学生申请解除考试违规处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考试违规处分期满的学生。

二、申请解除处分程序

(一)学生申请。申请解除处分的学生应于2026年4月13日之前向所在学院提交解除处分的申请,并附相关表现材料。

(二)班级评议。学生所在班级班委会、辅导员对其进行评议,并于2026年4月17日之前提出是否符合解除处分的意见。

(三)学院审核。学生所在学院对评议意见进行审查,填写审查意见,并于2026年4月24日之前将符合解除处分条件学生申请表汇总后报送教务处。

 

附件:1.学生解除考试违规处分申请表

          2.符合解除处分条件学生汇总表




广州康大职业技术学院教务处                   

2026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