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根据《广州康大职业技术学院课堂教学评价实施办法(暂行)》和学期工作安排,决定开展本学期课堂教学评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价时间
2025年6月26日16时至6月29日23时
二、评价对象
凡承担我校本学期教学任务的所有教师,均为课堂教学评价对象。
三、参与对象
2023级与2024级在校生。学生根据自己所学课程的情况,结合课堂教学效果,公平公正地对所有任课教师的课程进行评价。
四、评价内容和方式
评价采取网上方式进行,在教务系统内完成评价。
五、评价流程与要求
1.各学院应高度重视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工作,组织本学院师生学习《广州康大职业技术学院课堂教学评价实施办法(暂行)》等有关文件精神,积极宣传发动全体学生参加评价,按时完成课堂教学评价。
2.各学院应确保每一位同学按时完成评价。超过规定时间,教务系统将自动关闭。未完成评价的同学,将影响期末成绩查询。
广州康大职业技术学院教务处
2025年6月26日